本場總務組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綜合行政職系幹事職缺(A600020)1名,依規定辦理內陞,其資格及應檢附證件如下: (一)資格條件: 1、具綜合行政職系幹事調陞資格。 2、現職為「雲林縣政府公務人員陞遷序列表」第6序列之技佐及助理員。 3、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。 (二)應附證件:初任公職及目前最高學歷、考試及格證書、銓敘部審定函(初任現職、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各1份)、曾任較高職務列等或同列等之職務年資證明(無則免附)、最近五年考績、獎懲、訓練進修(請自行上終身學習網站下載)、語言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。(計算至115年1月5日) 有意願參加者,請於115年1月12日(一)中午前填寫陞任評分標準表(如附件),初核分數後並蓋職章(並請服務單位主管-處長核分蓋章),備齊上開證件(蓋章及與正本相符),逕送本場兼辦人事管理員何小姐彙辦(分機05-5345119#229),逾期視同放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