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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禁用除草劑 由政府機關帶頭做起

  • 分類:體育類
  • 發布單位:體育場
  • 發布日期:102-07-31

八月起,雲林縣政府各單位暨所屬一級、二級機關、學校及轄內各鄉(鎮、市)公所,禁用除草劑;縣長蘇治芬表示,為避免除草劑污染環境,保育生態環境及保障人體健康,公部門全部以人工割草等方式,管理週遭的環境,希望百姓也能效法。


除草劑對生態的影響否大,雲林縣政府將從八月起,公告禁用除草劑,適用對象為縣府各單位暨所屬一級、二級機關、學校(包含民政處、水利處、工務處、文化處、農業處、環保局、教育處及體育場)及轄內各鄉(鎮、市)公所。



環保局表示,要求除上述機關,不得施用除草劑外,並於各項補助公文書及採購契約中,載明禁用除草劑,且不得編列或支付除草劑相關費用;除草劑除常見的年年春、巴拉刈外,還有固殺草、丁基拉草、丁拉免速隆、伏寄普、施得圃等。



依據「雲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」各管理機關單位所管轄之公有土地,包含道路、公園、空氣品質淨化區、教育場所、體育場所、遊憩場所及抽水站等土地,皆為禁止使用除草劑的區域,全部改為人工除草。



縣長蘇治芬表示,雖然除草劑在國內是合法用藥,但應該要有適當的管理機制,除草劑會對人體產生嚴重危害,除造成急性中毒,化學除草劑在人體內不斷積累,會破壞神經系統、影響男性生育力、免疫缺陷癥,致使其它疾病的患病率及死亡率上升;對其他生物一樣。



雲林縣2013年農業博覽會即將到來,蘇治芬期盼外地民眾到雲林縣能夠看到的是綠意盎然的綠地,而非遍地枯黃的雜草,縣府推廣「吃安全,找雲林」,不使用除草劑也是食品安全重要的環節,希望縣民一起來禁用除草劑。